鲁甸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鲁甸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,昭通地区南部,牛栏江北岸。地跨东经103度09’一103度40’、北纬26度59’一27度32’之间。东北与昭通市接界县人民政府驻文屏镇,西南距省会昆明市447公里。总面积1,485,45平方公里。其中山区1,305.45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87.9%,坝区180平方公里,占12.1%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70人。鲁甸县开发较早,为古“朱提银”的主要产地。当地回族聚居,清真食品“桃源牛干巴”远近驰名。境内气候多样,资源丰富,既产高海拔粳稻,又有四时鲜果和早李蔬菜。“砚池山苹果”、“小寨黄梨”、“细木黄果”及“龙头山辣椒”是土特名产。是云南的烤烟、油桐、核桃主产县之一。鲁甸是古朱提银的主要产地、南丝绸之路的古驿站,有著名的马厂、野石新石器和乐马银矿古遗址及新街坪地营、转山包清代古战场遗址,有清雍正年间建造的独具特色的拖姑清真寺等。